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纪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02********19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182民初4567号 |
案号 |
(2021)苏1182执5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曹纪文借原告本金90000元并承担利息10000元,合计100000元。由被告曹纪文在2020年8月底前还款30000元,2020年12月底前还款20000元,2021年6月底前还款30000元,2021年12月底前还款20000元。二、被告曹纪兵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由两被告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