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钱建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20********45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81民初240号 |
案号 |
(2021)苏0581执23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钱建明于2021年3月15日前腾退案涉2019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的《集体房屋(土地)租赁合同》中所租赁的房屋和土地。二、被告钱建明于2021年2月26日前一次性支付案涉2019年的租金203280元及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18日按照2019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的《集体房屋(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计算的使用费230384元。三、原告常熟市海虞镇东泾村村民委员会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次性了结,今后无涉。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445元,由被告钱建明负担,于2021年2月26日前向原告常熟市海虞镇东泾村村民委员会支付,原告常熟市海虞镇东泾村村民委员会预交的不要求退还。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3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时间 |
2021-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