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邵丽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84********29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684民再19号
案号
(2021)苏0684执8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黄建兵、邵丽娟于2020年12月30日前共同归还黄健新借款本金645960.40元及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645960.4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自2017年3月7日起算至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双方当事人各半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20
发布时间
2021-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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