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84********419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684民初6293号
案号
(2021)苏0684执8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忠结欠原告瞿美借款180533.19元,钱款支付方式:被告陈忠于2021年2月8日前支付3万元,于2021年5月1日前支付5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付清余款100533.19元,上述钱款均汇至原告瞿美名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通州东社支行账户,账号:6221883000111892582。二、上述第一项中,若被告陈忠有任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则被告陈忠另行支付原告瞿美违约金2万元,且原告瞿美有权就未到期的债务一并申请强制执行;2三、原告瞿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26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陈忠自愿负担。原告预交的不退,由被告陈忠于2021年12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01
发布时间
2021-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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