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海宇电气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85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422民初2135号 |
案号 |
(2021)皖0422执22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海宇电气有限公司欠原告彭华工资款103141.5元,被告安徽海宇电气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底之前付原告彭华33141.5元;于2021年9月底之前付原告彭华35000元;于2021年11月底之前付原告彭华35000元。二、若被告安徽海宇电气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还款义务,被告安徽海宇电气有限公司自愿支付原告彭华违约金10000元,彭华并有权对未履行部分全部申请执行。三、被告吴震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3364元,减半收取1682元,由被告安徽海宇电气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时间 |
2021-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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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震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422578503739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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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炎刘镇炎刘街道炎合路交警五中队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