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解军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1********63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1执1531号 |
案号 |
(2020)苏1281执恢9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被告顾峻山共欠原告王鑫强借款22万元,被告顾峻山于2020年4月15日前偿还原告10万元,于2020年5月15日前偿还原告2万元,于2020年6月15日前偿还原告2万元,于2020年7月15曰前偿还原告2万元,于2020年8月15日前偿还原告2万元,于2020年9月15日前偿还原告2万元,于2020年10月15日前偿还原告2万元。二、被告何淳、解军伟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如三名被告未按约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以未履行部分为本金,从2019年5月10日起按月利率2 %计算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并要求三名被告承担诉讼费2150元。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1-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