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建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19********79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181民初3148号 |
案号 |
(2021)苏1181执23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建东结欠原告钱云保餐饮费3000元,该款由被告于2021年4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2二、如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被告自愿承担违约金2000元,原告可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钱云保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