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82********0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682刑初186号 |
案号 |
(2021)苏0682执23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朱鹏飞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4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1年12月27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被告人薛锋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朱鹏飞、薛锋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84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如皋市公安局从被告人朱鹏飞处扣押vivo手机1部、自被告人薛锋处扣押vivo手机1部,予以没收(均暂存于该局)。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时间 |
2021-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