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恒业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745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180民初4273号
案号
(2021)川0180执19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简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江苏恒业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简阳市石桥镇浪漫满屋布艺店支付装饰装修款116,079.4元及利息(计算方式为:2020年1月23日至3月30日期间的利息,以65,822.4元为基数,按照lpr计算;从2020年3月31日起至付清为止的利息,以116,079.4元为基数,按照lpr计算);二、驳回简阳市石桥镇浪漫满屋布艺店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14元,保全费1,173元,由江苏恒业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7-05
发布时间
2021-08-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志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817174598985
登记机关
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西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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