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响水海龙运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550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724民初1350号
案号
(2021)苏0724执6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灌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响水海龙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茂中借款249700元及利息(从2017年12月1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被告蒋红岗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23元(原告已缴纳),由被告响水海龙运输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蒋红岗负连带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046元(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连云港市农行苍梧支行营业部,账号:10440301040009094)。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灌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02
发布时间
2021-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蒋红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21585509805Y
登记机关
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苏响水沿海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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