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祝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124********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182民初214号
案号
(2021)苏1182执6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扬中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祝健向原告朱成康借款13万元,并承担利息1万元,由被告于2021年2月9日前偿还3万元,余款11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付清,上述款项汇至原告朱成康的银行卡(户名:朱成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扬中新坝支行,银行卡号:6217001300005589129);二、如被告祝健有一期逾期还款,则原告朱成康可就未还款项全额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450元(已减半),由被告祝健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由被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付给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扬中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23
发布时间
2021-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