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21********0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403民初4366号 |
案号 |
(2021)皖0403执27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廖亮自愿支付原告杨淑琴租金及水、电、物业费共计5000元;2020年11月20日前支付原告人民币3000元;余款2000元于2021年4月16日前付清,原告杨淑琴表示同意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如被告廖亮未按照上述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款项,原告杨淑琴有权就剩余款项全额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三、原、被告双方因此次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一次性了结完毕,双方无其它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杨淑琴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时间 |
2021-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