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22********019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682刑初104号
案号
(2021)苏0682执23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如皋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顾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11日起至2026年5月10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被告人朱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11日起至2024年—24—11月10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被告人沈世宁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二、追缴被告人顾炎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200000元、追缴被告人朱斌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880000元、追缴被告人沈世宁的违法所得人民币878133.54元,分别按比例发还各集资参与人。本案未退赃款继续予以追缴,分别发还各集资参与人。(集资参与人具体名单附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如皋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5-18
发布时间
2021-08-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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