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查军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3********32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281民初6430号
案号
(2021)苏1281执19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冻结被申请人陈永乐、赵凤、查军勤、林桂香、查磊、查军敬银行存款合计14万元,冻结期限一年。二、不足部分,查封被申请人查磊所有的位于兴化市三紫星城60幢801室房地产【苏(2018)兴化不动产权第0020079号】,查封期限三年。案件申请费1220元,由申请人预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5-19
发布时间
2021-08-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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