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一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21********009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81民初1539号
案号
(2021)苏0581执38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刘一平、唐正忠名下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二、查封被申请人刘一平名下的位于杨舍镇花园浜二村35幢302室的不动产(张房权证杨字第00054167号)。三、查封被申请人刘一平名下的位于杨舍镇沙工新村18幢203室的不动产(张房权证杨字第00080717号)。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7-02
发布时间
2021-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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