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580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114民初4723号
案号
(2021)苏0114执21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8一、被告南京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月芹支付2020年度所欠工资17706.8元;二、被告南京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月芹支付2020年4月至12月期间的考核工资合计18000元;三、被告南京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月芹支付经济赔偿金185000元;五、驳回原告王月芹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予以免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6-16
发布时间
2021-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鲍舒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425802236R
登记机关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8号B2栋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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