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龙珠宾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81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4)秦红商初字第00162号
案号
(2019)苏0104执43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南京龙珠宾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锁连借款301800元及利息4326元。二、驳回原告李锁连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86元,由被告南京龙珠宾馆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已由原告向本院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此款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南京市鼓楼支行;帐号:1010590104000127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9-21
发布时间
2019-1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晓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35号-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