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孔令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23********0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183民初1999号 |
案号 |
(2021)苏1183执19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句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孔令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薛庆林建房款85000元。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由被告负担962元,原告负担6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4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市永安路分理处,帐号:1104010829000140561)。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句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6-17 |
发布时间 |
2021-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