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方正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10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682民初9296号 |
案号 |
(2019)苏0682执44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南通方正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周军的劳动关系自2018年4月11日起解除。二、南通方正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给付周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000元、2017年度高温津贴800元合计258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三、驳回南通方正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四、驳回周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两案案件受理费各10元,由南通方正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周军各自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8958202565;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9-23 |
发布时间 |
2019-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鹏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27610092887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文晋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