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281********12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281民初8171号
案号
(2021)苏1281执24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戴建华欠原告黄小伟货款以40000元结算,此款由被告戴建华自2020年12月开始于每月的20日之前给付原告2000元,直至还清。二、如果被告戴建华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原告可就40000元(扣减已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2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原、被告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其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6-24
发布时间
2021-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