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裴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6********4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826民初1116号 |
案号 |
(2021)苏0826执20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裴磊欠原告张治国货款人民币13739元,由被告裴磊于2021年4月起,每月20日前还款人民币2000元,直至还清为止。被告如有一期不履行,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2元,被告裴磊自愿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2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时间 |
2021-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