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费国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19********4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281民初11688号
案号
(2021)苏0281执32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费国强、费海英应归还宋文明借款200万元,该款由费2国强、费海英自2021年3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20万元直至付清为止(款汇:宋文明,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泾支行,卡号:6228480438032333272)。二、如费国强、费海英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则宋文明有权就费国强、费海英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4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6400元(宋文明已预交),由费国强、费海英承担,于2021年12月底前直接支付给宋文明。四、本案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今后无涉。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5-12
发布时间
2021-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