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87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102民初4542号 |
案号 |
(2021)鲁1102执32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日照陆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货款246 622元;二、被告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日照陆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以 246 622为基数,自2021年4月25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三、驳回原告日照陆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 999元,减半收取2 500元,保全费1 820元,均由被告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23 |
发布时间 |
2021-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裕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4138774017K |
登记机关 |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港路5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