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江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725********3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1民初10967号 |
案号 |
(2021)苏0581执25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常熟市招商城商务中心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原告常熟市康欣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50万元,并支付自2017年3月7日起至2020年3月5日止的利息202.5万元,自2020年3月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3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的逾期利息。二、被告苏州中盾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中盾置业有限公司、周江平、吴建绣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双方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上签名或者捺印时即具有法律效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9330元,由被告常熟市招商城商务中心有限公司负担,于2020年12月31日前直接给付原告。被告苏州中盾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中盾置业有限公司、周江平、吴建绣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预交本院的不再退还。本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