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长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39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225民初2039号 |
案号 |
(2019)冀02执225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南京长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丁治友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孙健工程款人民币160万元并自2014年8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原告利息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互负连带清偿责任。二、驳回原告孙健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200元,由被告南京长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丁治友负担,限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至本院。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南京长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丁治友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限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上述款项二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1-08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建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677398008X3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长芦长丰南路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