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4********18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23民初2553号 |
案号 |
(2021)苏1323执17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卢芳每月向原告陈奥支付抚养费1300元(自2017年11月起付至原告陈奥独立生活时止,于每月最后一日前支付)。3案件受理费24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800元,由被告卢芳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