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同和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28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202民初3680号 |
案号 |
(2019)皖1202执38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骆山、骆荣借原告王守富款本金4876000元及利息,从2019年7月1日起,每月20日之前支付当月利息(以4876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直至2021年6月30日前本息付清为止;另从2018年1月4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利息1726600元,被告骆山、骆荣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王守富;二、如被告骆山、骆荣对上述款项有一期未按期履行,原告王守富有权对余下未支付的全部本息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俞广才、江苏同和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同创食品有限公司、宋戈、骆岩松对上述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56397元,减半收取28198.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3198.5元,由被告骆山、骆荣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0-09 |
发布时间 |
2019-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骆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8562868178C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山路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