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22********366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722民初798号
案号
(2021)苏0722执21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董琳于2021年4月15日前给付原告付丙琳1万元。2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保全费120元,由被告董琳负担,于2021年4月15日前一并给付原告付丙琳。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海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5-25
发布时间
2021-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