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2********36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722民初798号 |
案号 |
(2021)苏0722执21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董琳于2021年4月15日前给付原告付丙琳1万元。2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保全费120元,由被告董琳负担,于2021年4月15日前一并给付原告付丙琳。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时间 |
2021-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