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卜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23********327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724民初5301号
案号
(2021)苏0724执恢5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灌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卜伟欠原告孙凯孝借款62万元,被告卜伟自愿于2019年3月31日前一次性还清。逾期不还,未还部分的利息从2018年12月1日起按照月息2%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00元。由被告卜伟承担(原告已缴纳,被告在给付兑现款时一并给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2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灌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9-08
发布时间
2021-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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