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辛明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22********00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902民初381号 |
案号 |
(2021)苏0902执15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宇环、辛明军差欠原告许成家工程款11万元。此款被告高宇环、辛明军于2020年9月1日前分别各给付原告许成家1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分别各给付原告许成家4.5万元。二、如被告高宇环、辛明军有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履行上述义务,原告许成家可按全部工程款11万元及利息(自20202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履行部分予以扣减)。三、本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原、被告双方余无瓜葛。案件受理费2946元,依法减半收取1473元,由原告许成家负担(原告已预交)。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