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步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22********69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722民初6172号
案号
(2021)苏0722执16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蒋步军偿还原告赵金云借款本金58000元,定于2021年2月12日前付清。二、原告赵金云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减半收取625元,由原告赵金云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海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5-11
发布时间
2021-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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