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步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2********6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722民初6172号 |
案号 |
(2021)苏0722执16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蒋步军偿还原告赵金云借款本金58000元,定于2021年2月12日前付清。二、原告赵金云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减半收取625元,由原告赵金云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