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伟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03********04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03刑初76号 |
案号 |
(2021)皖0403执28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石伟春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石伟春的刑期自2018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11月14日止)。二、违法所得10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