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108********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24民初3216号
案号
(2021)苏0324执25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睢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吴俊应给付原告徐州龙天商贸有限公司货款23300元,由被告自2021年5月1日起,于每月20日前给付2000元,直至还清时止。如被告不按期履行任意一期给付义务,加付违约金1000元,且原告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其余诉讼请求原告自愿放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2元,由被告负担(已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6-01
发布时间
2021-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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