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108********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24民初3216号 |
案号 |
(2021)苏0324执25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俊应给付原告徐州龙天商贸有限公司货款23300元,由被告自2021年5月1日起,于每月20日前给付2000元,直至还清时止。如被告不按期履行任意一期给付义务,加付违约金1000元,且原告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其余诉讼请求原告自愿放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2元,由被告负担(已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