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2********1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722民初7094号 |
案号 |
(2021)苏0722执19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航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王波人民币100000元及利息(自2020年10月27日始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3-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负担(已由原告预付,待被告支付上述欠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时间 |
2021-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