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403********0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403民初3492号
案号
(2021)皖0403执31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陆凯借原告王祥荣人民币20000元,被告陆凯于2021年8月30日前一次性还给原告王祥荣人民币20000元,原告王祥荣表示同意;二、若被告陆凯未按上述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王祥荣有权对上述协议未履行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原、被告双方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王祥荣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9-14
发布时间
2021-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