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中能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869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502民初940号
案号
(2019)赣0502执44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江西中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施沃琪电气有限公司货款1069614.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1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214元,由被告江西中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9-11-05
发布时间
2019-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晓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0568697306C
登记机关
新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泉州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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