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薛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8********432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903刑初45号
案号
(2021)苏0903执22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薛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30日起至2022年10月2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被告人薛梅退出赃款人民币九万四千元,发还被害人柏祥忠。4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8-16
发布时间
2021-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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