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卜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5********21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民终1843号 |
案号 |
(2021)苏0591执32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冻结被申请人江阴市仁和运输有限公司、江阴市天和气体有限公司、孙小明、阙学法、卜超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3049682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