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82********55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82刑初400号 |
案号 |
(2021)苏0682执23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丁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七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4月21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二、责令被告人丁伟继续退赔尚未退出的赃款计人民币11500元,分别发还被害人曹宝玲人民币3200元,发还被害人刘高明人民币8300元。靖江市公安局自被告人丁伟处扣押运动鞋1双,毛领绒布大衣1件(均暂存于该局),由该局依法发还被告人丁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时间 |
2021-10-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