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涛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22********4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111民初5902号 |
案号 |
(2021)苏0111执12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汪涛林尚欠原告毛积洲借款本金1676000元,利息690545元,合计本息2366545元。分三期归还,于2021年1月30日前归还本金500000元,2021年3月15日前归还本金1000000元,余款本金176000元以及利息690545元共计866545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归还;二、如被告汪涛林任意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毛积洲有权就上述剩余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汪涛林以实际未付本金为基数,自2021年1月7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的标准支付利息;三、此次民间借贷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3—案件受理费25100元,减半收取100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050元,由被告汪涛林负担(此款项原告毛积洲已经预交,被告汪涛林于2021年5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毛积洲)。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时间 |
2021-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