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涛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122********4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111民初5902号
案号
(2021)苏0111执12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汪涛林尚欠原告毛积洲借款本金1676000元,利息690545元,合计本息2366545元。分三期归还,于2021年1月30日前归还本金500000元,2021年3月15日前归还本金1000000元,余款本金176000元以及利息690545元共计866545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归还;二、如被告汪涛林任意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毛积洲有权就上述剩余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汪涛林以实际未付本金为基数,自2021年1月7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的标准支付利息;三、此次民间借贷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3—案件受理费25100元,减半收取100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050元,由被告汪涛林负担(此款项原告毛积洲已经预交,被告汪涛林于2021年5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毛积洲)。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5-19
发布时间
2021-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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