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闻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282********0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24执3493号
案号
(2021)苏0324执恢7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睢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闻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睢宁县春星公司有限公司货款486020元及违约金(以48602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8年9月29日起计算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睢宁县春星公司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6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375元,由被告闻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8-02
发布时间
2021-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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