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康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2********86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22民初997号 |
案号 |
(2021)苏0322执26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康杰欠原告赵裕华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以215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从2015年4月25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被告于康杰承诺于2021年4月5日前偿还完毕;二、案件受理费5542元,减半收取2771元,保全费1920元,合计4691元(被告于2021年4月5日前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时间 |
2021-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