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颜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1********79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621刑初85号 |
案号 |
(2021)苏0621执19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丁国庆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1月6日起至2024年2月5日止。)被告人颜杰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1月6日起至2023年11月5日止。)被告人陈振亚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2020年11月6日至12月11日被羁押1136日折抵刑期36日,即自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2年7月8日止。)被告人杨亮亮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2020年11月6日至12月11日被羁押36日折抵刑期36日,即自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2年7月8日止。)被告人周兵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止。)被告人王立鹏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月2日被羁押31日折抵刑期31日,即自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止。)被告人王珏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王文伟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管东焓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上述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扣押在案的赌资人民币二万二千四百一十元,被告人陈振亚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九百元,被告人杨亮亮退出的违法所12得人民币二千二百元,被告人王珏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周兵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二百元,被告人王文伟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六百元,被告人管东焓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七百元,被告人王立鹏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四百元,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时间 |
2021-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