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俊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3********63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1民初7803号 |
案号 |
(2021)苏1281执15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陶俊峰给付原告周东海42000元。此款从2020年12月30日起于每月30日前给付原告周东海5000元,直至付清42000元。被告陶俊峰若有一期未足额按时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则原告周东海有权就未给付的所有款项一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5元,由被告陶俊峰负担(已缴纳)。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时间 |
2021-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