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陶俊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3********63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281民初7803号
案号
(2021)苏1281执15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陶俊峰给付原告周东海42000元。此款从2020年12月30日起于每月30日前给付原告周东海5000元,直至付清42000元。被告陶俊峰若有一期未足额按时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则原告周东海有权就未给付的所有款项一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5元,由被告陶俊峰负担(已缴纳)。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4-25
发布时间
2021-10-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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