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婷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1********02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1民初6726号 |
案号 |
(2021)苏1281执23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婷婷应当偿还原告沈国荣借款120000元,此款由被告朱婷婷于2021年5月31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250000元。二、若被告朱婷婷未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沈国荣有权就全部余欠款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原告沈国荣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13元、保全费1695元,合计4108元。由原告沈国荣负担2908元,被告朱婷婷负担1200元。此款原告沈国荣已垫交,由被告朱婷婷在履行第一期还款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沈国荣12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本院确认后生效。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时间 |
2021-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