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薛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24********006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282民初2378号
案号
(2021)苏1282执恢4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薛萍、方伟于2019年5月31日前归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借款本息100100.68元(截止2019年5月7日的拖欠本金为85210.67元、利息为11562.86元、罚息3327.15元)。自2019年6月起于每月2日前各归还原告10675.45元(具体金额按原告银行系统生成的应还金额为准)直至还清时止。若两被告任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则原告可立即申请执行下欠全部款项。二、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12000元,约期于2019年5月31日前付清。三、原告对登记在两被告名下位于靖江市玉皇西路27号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折价、变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本案受理费6078元,减半收取3039元,由两被告负担(原告已垫付,两被告于2019年5月31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5-08
发布时间
2021-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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