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04********10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303民初3466号 |
案号 |
(2021)皖0303执恢4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钟玲欠原告田洪霞借款本金人民币2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暂计算到2018年8月9日为8000元),被告钟玲自2018年9月起每月15日之前偿还原告1000元,利随本清;二、如被告有一期未按以上期限履行,原告可就全部未支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498元,减半收取24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田洪霞负担124元,被告钟玲负担125元,被告于2018年9月15日之前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