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5********007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82民初5518号
案号
(2021)苏0382执48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邳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沈强偿还原告杜海洋借款本金21750元,于2021年8月20日前偿还。二、本案纠纷就此了结。三、案件受理费419元,减半收取210元,由被告沈强负担,被告应负担的诉讼费于2021年8月20日前一并给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邳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9-30
发布时间
2021-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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