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1********63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830民初2238号
案号
(2021)苏0830执19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盱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丁亮欠原告张玉工资款2734元,被告丁亮从2021年5月起,于每月20日前给付原告张玉500元,直到该款付2清时止。被告丁亮如有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张玉可就被告丁亮未履行的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玉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盱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7-06
发布时间
2021-10-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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