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283********0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283民初2692号
案号
(2021)苏1283执42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邵伟斌、被告汤余圣、汤俊一致同意本案借款以70000元结账(其中本息合计69000元,资金占用费1000元),被告汤余圣、汤俊保证于2021年8月30日前偿还30000元,余款4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偿清;二、如被告汤余圣、汤俊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原告邵伟斌有权就总额的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受理费1525元,减半收取763元,由原告自行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起生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9-13
发布时间
2021-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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